時間:民國110年12月27日(星期ㄧ)14:00-14:52
地點:第一社大2-3教室
勞方代表:鎮港園社大專員黃盛譽、第一社大專員卞其莊、秘書處執秘李明真、四維長青主任許勇智(請假)
資方代表:執行長張金玉、常務理事陳銘彬、理事林豪朗、常務理事王炳文
主席:黃盛譽 記錄:李明真
- 主席致詞:略。
- 報告事項:
-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
第九次勞資會議討論提案及決議執行 | |||
提案
序號 |
討論提案 | 該次會議決議 | 後續執行狀況 |
一 | 年度計遲到多少次以上,該年該同仁考核成績不得列為甲等以上,提請討論。 | 各業務團隊經過討論,大體上沒有意見,通過,遲到以每月不超過2次,一年不超過6次為基礎試行,授權給主管彈性、人性化處理。 | 依決議辦理。 |
二 | 本會同仁全勤是否有獎勵制度,提請討論。 | 同意有獎勵制度以資鼓勵全勤同仁。但附帶以下內容,獎勵金額部分請攜回各業務團隊討論,下次會議時提出討論:
1.全勤定義-應出勤工作日無遲到早退、無請事假、病假等假別。 2.獎勵對象-至當年年底工作滿一年以上(若未滿一年,則依比例計算),全職人員及長期穩定之部分工時人員(工讀生、清潔人員不計入)。 3.經費來源:由績效獎金撥出。 4.給付金額:固定金額。 5.給付方式:年度給付。 |
獎勵金額部分請攜回各業務團隊討論,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。 |
三 | 本會每人健檢費從三千提高到四千元,提請討論。 | 同意兩年一次健檢費提高到4,000元。 | 依決議辦理,於後年調整提高健檢費用為4,000元。 |
四 | 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 | 12/28(二)14:00。 | 依決議於今日辦理。 |
(二)勞工動態:本會現職人員全職24人(10/04鎮港園社大到職1人),部分工時2人(孟曲、宛昕);鎮港園社大工讀生2人;清潔人員1人。四維長青學苑原育嬰假同仁10月離職1人。
- 討論事項
第一案
案 由:本會同仁全勤獎勵金額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說 明:依上次9/29勞資會議決議,獎勵金額部分攜回各業務團隊討論,於本次會議時提出討論。
決 議:全勤獎勵金額為3,000元/人/年度,全勤之計算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,獎金於隔年1月隨薪資發放,責任制主管不計入。
第二案
案 由: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決 議:111年3月29日14:00。
- 建議事項〈臨時動議〉:
第一案
案 由:關於考核優等獎勵金提撥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說 明:1.考核獎勵金依本會調薪與績效管理辦法第8條,於年度總盈餘扣除法定必要之準備費用後之淨利中提撥80%為績效獎金。
2.由於今年盈餘不足,但考核成績為優等之同仁仍應予以鼓勵,提撥經費來源及金額提請討論。
決 議:1.以專案簽呈方式經理事長核示。
2.提撥來源擬為歷年累積盈餘。
3.提撥金額為3,000元/人。
五、散 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