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屆第五次勞資會議紀錄

時間:民國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14:00-14:30

地點:線上。

勞方代表:四維長青主秘李道維、鎮港園社大專員牧揚容、第一社大專員劉乃瑜、秘書處專員呂怡萱

資方代表:理事長王炳文、理事林豪朗、監事蕭筑勻;常務理事吳英傑(請假)。

主席:王炳文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記錄:林義倫

 

  • 主席致詞:略。
  • 報告事項:
  •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
第二屆第三次勞資會議討論提案及決議執行
提案

序號

討論提案 該次會議決議 後續執行狀況
有關本單位經112年12月12日函報高市府勞工局新訂工作規則(發文字號:高市社大促字第1120000016號),經主管機關函覆要求本單位依說明二針對紅筆加註處辦理修正乙案,通過修正後作第二次遞件函報。 依照勞工局建議及指示修改補正後,於常務會議核備完畢即可行        文復送機關函報。 已於9/5函文寄出,待勞工局回覆。
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 9/27(五)14:00。 調移至本日執行。
  • 勞工動態(共計30人):

全時工時:第一社大7人、鎮港園社大5人、四維長青9人(含育嬰留停中1人)、秘書處4人,共計25人。

部分工時:第一社大1人、鎮港園社大4人,共計5人。

  • 討論事項

第一案

案  由:颱風天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是否應研議相關作業辦法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
說  明:1.依0815秘書處會議提案一決議,提案至本會議討論。

2.因應7/24~7/26連續三天颱風天,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目前會內尚無相關考勤、給薪…等作業辦法,僅依往例停止上班但仍支薪。

3.參考附件如下頁。

決  議:1.颱風天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,因安全考量,同意同仁不出勤但仍支薪。本案經會議出席委員資方代表3位+勞方代表4位共7位表決皆同意。2.本決議列下次常務理監事會提案核備。

第二案

案  由: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
決  議:12/13  14:00。

  • 建議事項〈臨時動議〉無。

五、散會